12月1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师小军时任邮政储蓄银行乌鲁木齐市分行副行长,对该分行管理的部分支行违规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营业网点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警告并罚款6万元;
徐晶时任邮政储蓄银行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支行行长,对该支行违规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营业网点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警告并罚款5万元;
曲向春时任邮政储蓄银行新疆分行直属支行副行长,对该支行违规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营业网点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警告并罚款5万元;
曲峰时任邮政储蓄银行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支行行长,对该支行管理的古牧地中路支行违规允许保险公司人员派驻营业网点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警告并罚款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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