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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工(601989)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索赔已可起诉,雪松发展索赔案持续推进(2024-06-02)

福州在线 2024-06-02 16:49资讯 119 0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团队目前正在推进中国重工(维权)(601989)虚假陈述案的投资者索赔征集代理工作,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与律师联系。

中国重工(601989)收到处罚事先告知书,投资者索赔已可起诉,雪松发展索赔案持续推进

  2023年12月20日晚,中国重工(601989)公告,2023年12月20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综合处罚事先告知书内容,投资者目前已可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立案,争取挽回虚假陈述造成的损失。(许峰律师专栏)

  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告信息显示,经查明,中国重工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中国重工未对下属子公司存货在相应会计期间准确计提减值,导致中国重工2018年多计利润7,181.24万元,2019年多计利润10,711.29万元,2020年少计利润12,200万元。

  上述事项导致中国重工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

  2023年12月12日,中国重工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主动更 正相关年度报告数据。

  许峰律师认为,在2019年4月27日到2023年7月13日之间买入中国重工股票,并且在2023年7月13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中国重工维权入口)

  除了中国重工投资者索赔案,许峰律师团队目前也在推进雪松发展(002485)投资者索赔案的代理工作。

  2022年10月26日,雪松发展(002485)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会认为,希努尔将相关政府补助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行为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第八条的规定,导致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外收入9,739.44万元,虚增利润总额9,739.44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51.29%;2019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外收入6,477万元,虚增利润总额6,477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27.68%。(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在2019年4月16日到2021年4月29日之间买入雪松发展股票,并且在2021年4月29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ST雪发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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