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目前天山生物(300313)投资者索赔案已有过一审投资者胜诉判决。(许峰律师专栏)
天山生物在2023年半年报中披露,有11名投资者向乌鲁木齐市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公司存在投资者诉讼索赔的风险。截至2023年半年报公告日,上述案件已取得一审判决,判决公司赔偿部分投资者投资差额等合计172.13万元。公司已提起上诉,目前二审尚未开庭。
许峰律师认为,在前期投资者获得一审判决的基础上,后续投资者如果符合条件,在诉讼时效内仍可发起索赔,提示投资者注意的是,目前该案的诉讼时效仅剩下最后三个月左右。
此前2021年4月9日,天山生物(300313)公告,2021年4月8日,公司收到证监会新疆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天山生物、大象广告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情况及违法事实如下:
一、天山生物与大象广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7年7月12日,天山生物披露《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司拟更换新标的继续实施收购……新标的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因此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17年8月14日,天山生物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2017年9月8日,天山生物披露《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陈德宏等36名交易对方持有的大象广告96.21%股权,同时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以及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税费等并购费用。
2017年11月14日,天山生物披露《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
2018年1月27日,天山生物披露《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2018年4月28日,天山生物披露《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布公司已完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所购买大象广告96.21%股权的标的资产过户手续。2018年5月19日,天山生物披露《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报告书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天山生物于2018年中期报告将大象广告入合并财务报表。
二、大象广告和天山生物涉嫌信息披露违法情况
大象广告为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合计6450万元,其中一是重大资产重组前及重大资产重组期间发生金额总计6100万元,大象广告未及时向天山生物提供上述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信息,致使天山生物持续披露更新的《重组报告书》《实施情况报告书》等文件中存在重大遗漏。并最终导致天山生物未在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共计6100万元关联交易。
二是天山生物将大象广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后为关联方提供担保金额为350万元。根据规定,大象广告未及时向天山生物提供上述为关联自然人提供担保的信息,致使天山生物未及时在临时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并最终导致天山生物未在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上述关联交易。
此外,相关重大诉讼涉及金额共计2.089亿元,占天山生物2017年年报经审计净资产3.63亿元的57.55%,根据规定,大象广告未及时向天山生物提供上述重大诉讼信息,致使天山生物在临时报告中未披露上述事项。并最终导致天山生物未在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涉及郭文峰借款5560万元、九坤小贷借款2634万元、朱社英借款3428万元的重大诉讼信息。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参考前期判决,结合上述违规事实,在2017年8月15日到2019年1月25日之间买入天山生物股票,并且在2019年1月25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但诉讼时效仅剩下最后三个月左右。(*ST天山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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